一、遗体捐献的原则
遗体捐献应当遵循自愿、无偿的原则。
二、如何办理遗体(角膜)捐献登记手续
(一)申请人到市、县级红十字会领取一份申请登记表;
(二)按照申请书的内容逐一填写,遗嘱执行人和家属代表要签字,由申请人所在单位同意盖章,并附三张一寸正面半身照。
(三)申请书填写完整后交市、县级红十字会登记备案,并由焦作市红十字会转交河南省红十字会遗体接收中心盖章。
(四)登记备案后,向申请人统一颁发由焦作市红十字会印制的遗体(角膜)捐献纪念证和捐献卡。
办理登记时间为每周一到周五
焦作市红十字会联系电话:3933224
三、遗体捐献的用途
无偿用于医学教学、医学科研、临床解剖以及角膜移植。 四、遗体捐献的执行人
遗体捐献的执行人,可以是捐献人的近亲属或者在工作上、生活上有密切关系的其他自然人,也可以是捐献人生前所在单位、居住地的居(村)民委员会、养老机构或者其他有关单位。
五、办理登记手续后,可以变更或撤销吗?
可以的。捐献人可以到办理登记的登记机构,办理相关的变更或者撤销手续。
六、申请人去世后怎样捐献?
申请人去世后,遗嘱执行人或家人可以直接与市、县级红十字会联系,由红十字会通知省遗体接收中心派车来接收捐献遗体。
七、缅怀纪念
每年年底,市红十字会将当年实现遗体器官角膜捐献的捐献者名录提供给凤凰山陵园管理处,在来年清明节前,由他们将捐献者的姓名和生卒年月镌刻在焦作市遗体器官捐献者纪念苑的纪念碑上,供捐献者家属和后人进行缅怀和追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