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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社区红十字服务工作简介
    2001年,市红十字会即将社区红十字服务纳入年工作计划,2002年要求各区建立社区服务机构,组织广大会员和志愿工作者对社区内的孤老病残等弱势群体服务进行分类服务,2003年初,市红十字会与市民政局联合转发了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民政部(2002)100号文件《关于开展社区红十字服务工作的通知》,并于7月成立了焦作市社区红十字会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解放区率先开展创建全国社区红十字服务示范区活动, 2004年11月,解放区通过了全国社区红十字服务示范区评审组验收,荣获全国社区红十字服务示范区称号。市红十字会在全市推广解放区开展社区红十字服务工作的经验,2005年3月,以焦红(2005)6号文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国社区红十字服务示范活动的通知》,在4城区拉开了创建全国社区红十字服务示范市活动的序幕。2006年10月,中国红十字会副会长郭长江、总会赈济救护部社区服务处章红梅、河南省红十字会赈济部部长王宏伟等一行4人,对我市创建全国社区红十字服务示范市进行评审验收,荣获全国社区红十字服务示范市称号,为河南省首家荣获此称号的地级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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