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1日上午,焦作市红十字会在凤凰山陵园举行焦作市遗体(器官)捐献者纪念苑落成仪式。河南省红十字会秘书长黄永泽,河南省红十字会赈济部部长马小燕,焦作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市红十字会会长张建国,焦作市政协副主席、市红十字会名誉副会长和金贵,焦作市人大科教文卫主任赵善龙,焦作市政府副秘书长张娟,焦作市财政局局长、市红十字会副会长申相臣,焦作市民政局副局长褚玉校,焦作市文明办副主任王宝杰,共青团焦作市委副书记张刚,焦作市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陈晓栋等领导参加了落成仪式。焦作市各县市区红十字会工作人员、遗体捐献志愿者及捐献者家属、志愿者、凤凰山陵园工作人员近百人参加了落成仪式。
焦作市遗体(器官)捐献者纪念苑主体纪念碑为“爱心之门”, 纪念碑造型为抽象手法的中国“门”字,红十字会会徽在门中心,两边为“人道、博爱、奉献”6个大字,纪念碑高2.4米,宽5.6米,左右两侧有书本造型的捐献者纪念碑,碑上镌刻了6名捐献者的姓名和生卒年月。
在落成仪式上,志愿者敬献了花篮,捐献者家属向捐献者敬献了鲜花并作了感人肺腑的发言。
焦作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市红十字会会长张建国在奠基仪式上作了重要讲话。他说,焦作市遗体(器官)捐献者纪念苑落成后,将永久记录捐献者为医学事业发展作出的贡献,使捐献者不因他的离去和见证人的消失而被人忘记,不因记载的缺失使后人失去对他们的记忆。通过建设遗体(器官)捐献者纪念苑,可以让遗体(器官)捐献者的无私奉献精神与世长存,为后人创建一处缅怀这个特殊群体的精神家园,将他们的爱心和善举代代传承下去。要求焦作市红十字会以此为契机,加大力度推进遗体(器官)捐献工作,凤凰山陵园管理处进一步做好遗体(器官)捐献者纪念苑的服务、管理工作,社会各界共同宣传,希望广大焦作市民积极加入到捐献遗体(器官)队伍中来,推动焦作市的遗体(器官)捐献工作再上新台阶。
河南省红十字会秘书长黄永泽首先对焦作市遗体(器官)捐献者纪念苑的落成表示祝贺。他说焦作市建设遗体(器官)捐献者纪念苑,在全省各地市属首个。通过建设遗体(器官)捐献者纪念苑,对遗体捐献者进行纪念和宣传,弘扬移风易俗的社会新风尚和“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必将吸引和汇聚更多自愿奉献的爱心人士加入到遗体捐献志愿者队伍中来,推动焦作的遗体(器官)捐献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对我省遗体(器官)捐献整体工作也是一个有力的促进,将进一步支持祖国医学事业发展,使更多需要器官移植的患者得到救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