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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心病患儿”的福音
发布时间:2022-11-29  阅读次数:766

“天使阳光基金”资助指南

——先心病患儿的福音

一、实施背景

   我国有400多万先心病患者,其中等待手术治疗的先心病儿童约有200万人。在我国新生儿中,先心病发病率为7‰-8‰,每年约有14万名先心病患儿出生,其中约有半数在1-2岁时死亡。由于经济的原因,在患有先心病的儿童中能够得到及时治疗的只有6万人左右。就我国目前的医疗技术水平,99%的患儿是完全可以通过手术治疗得到康复的。但由于承担不起上万元的医疗费用,许多贫困的家庭往往只能放弃治疗。

       “天使阳光行动”是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倡导实施的“红十字天使计划”的组成部分,是继救助白血病儿童、脑瘫儿童等重症患儿之后推出的又一个大病医疗救助行动。该行动旨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建立拓展“天使阳光基金”,对农村患有先天性心脏病的贫困儿童提供医疗救助,着力帮助患儿摆脱疾病困扰,减轻患者家庭医疗负担,造福更多的患儿及家庭。中国红十字基金会于2006年发起设立救助先心病患儿的“天使阳光基金”后,因救助模式规范,社会影响力广泛,国家财政部于2011年批复将先心病儿童救助纳入“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范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大病儿童救助项目”先心病公益项目设立后由中国红十字会总会负责、委托中国红十字基金会组织实施和全国各级红十字会共同执行的专注先心病儿童救助的公益项目。截至2022年10月份,已累计拨付彩票公益金21.452亿元,救助患儿74898人(其中白血病患儿55749人、先心病患儿19149人),切实缓解了7万多个困难家庭的经济压力,减轻了因病致贫返贫风险,逐步成为我国儿童医疗保障体系和政府医疗救助的有力补充,成为坚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准扶贫”指示精神的有效实践,产生了广泛的社会效益。十四五期间,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将继续协同全国各级红十字会和合作医院一起,致力于为更多的先心病儿童提供更好的人道救助。

      每一个患先心病的儿童都和健康儿童一样,是可爱的小天使,是祖国的花朵和未来,关爱他们就是关爱未来。让我们携起手来,心手牵连,给天使以快乐,给孩子以阳光,让天使阳光行动给那些面临生命威胁的贫困先心病儿童送去福音,让每一个患病儿童都拥有幸福的童年和美好的明天!

二、申请条件

   1.申请人年龄须在0-14周岁(患儿15周岁生日第二天0时起即为超龄);

   2.申请人具有武陟县户籍;

   3.申请人患有先天性心脏病且需要手术治疗。

   注:

   1.申请条件中规定的“周岁”,按照公历的年、月、日计算,从周岁生日的第二天起算(患儿15周岁生日第二天0时起即为超龄);

   2.年龄节点以彩票公益金项目管理系统首次录入患儿申请资料的时间为准;

   3.项目为一次性资助,已获得过中国红基会天使阳光基金资助的患儿不可重复申请。

三、资助标准

    根据《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天使阳光基金资助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经基本医疗保险、商业保险等综合报销后,家庭自付部分按照以下5个标准实施资助:

    1.家庭自付0.5万元(不含)至1万元(含)的先心病患儿,每人资助0.5万元;

   2.家庭自付1万元(不含)至1.5万元(含)的先心病患儿,每人资助1万元;

    3.家庭自付1.5万元(不含)至2万元(含)的先心病患儿,每人资助1.5万元;

    4.家庭自付2万元(不含)至3万元(含)的先心病患儿,每人资助2万元;

    5.家庭自付3万元以上的(不含3万元)先心病患儿,每人资助3万元。

    注:

    1.项目资助最低标准为5千元,经基本医疗保险、商业保险等综合报销后,低于最低标准的家庭自付部分将不予资助;

    2.患有复杂先心病需多次手术、且已获得过一次项目资助的患儿,在完成第二次或第三次手术提报相关资助材料,可予补充资助。最高资助金额累计不超过3万元。

四、申报资料

    1.患儿法定监护人登录“中国红十字基金会”网站下载填写《中国红十字基金会“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大病儿童救助项目”先心病儿童资助申请表》或到武陟县红十字会领取填写《中国红十字基金会“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大病儿童救助项目”先心病儿童资助申请表》;

    2.申请患儿的户口簿本人页复印件;

    3.申请患儿法定监护人双方的户口簿本人页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4.患儿近三个月内病情医学检查报告单(超声心动图报告/心脏彩超报告等)原件或复印件;

    5.以上材料齐全后提交至武陟县红十字会。

    注:

    1.如户口簿无法证实监护关系的,须提供患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或派出所开具的监护关系证明原件(以上证明材料另附,请与本申请表同时提交);

    2.低保、军烈属、残疾人家庭的患儿需提供低保证、军烈属证、残疾人证(复印件),孤儿需提供当地民政局或福利院证明,以上情况可获得优先资助资格;

    3.所提交材料如需留存请自行复印备份。

五、办理流程

    患儿法定监护人向县级红十字会递交申请材料➩县(市)级红十字会逐级审核申请材料➩省级红十字会终审申请材料并在官网公示通过评审名单➩省级红十字会向患儿法定监护人寄发《资助告知书》➩患儿实施手术治疗➩患儿法定监护人按要求向省级红十字会递交回执资料➩中国红基会对回执资料终审并按照审核顺序向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分批次申请资助款➩总会根据财政部授权支付方式分批次拨付资助款至受助患儿账户➩省级红会/中国红基会拨款后回访。

六、注意事项

    1.“天使阳光基金”救助项目遵循户籍所在地的申请原则。

    2.申请表的递交并不代表均可以获得救助,申请资料一经递交不予退回。

    3.申请表由申请人法定监护人负责填表并保证所有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对申报资料中出现的隐瞒、虚假、伪造等行为,一经发现将不予救助;如已获救助,中国红十字基金会保留依法追索救助款的权利。

七、申报联络

地址:武陟县黄河大道90号武陟县红十字会

电话:0391-7288829

联系人:陶女士

信息来源:焦作市红十字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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