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19日下午,焦作市红十字会在焦作市东方宾馆举办冠名红十字医疗机构经验交流会,焦作市红十字会工作人员、各县(市)区红十字会工作人员、10家冠名红十字医疗机构的负责人或分管红十字工作的负责人及63家基层组织负责人近百人参加了会议。
焦作市的冠名红十字医疗机构多数在上世纪90年代冠名。多年来,各级冠名红十字医疗机构充分发扬红十字“人道、博爱、奉献”精神,积极履行红十字会赋予的各项职责,在赈灾募捐、志愿服务、普及现场救护、义诊宣传、关心弱势人群等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宣传了红十字精神,提升了医疗机构的形象,在工作中积累了一定的经验。
在这次会议上,沁阳市红十字医院、博爱县红十字医院、马村区红十字医院作为代表进行了发言。他们或用文字材料、或用PPT课件与大家进行了交流,和大家分享了工作中的经验,展示了医院的形象,讲述了医院工作和红十字会工作之间的相互促进的做法。代表们的发言深深吸引了所有参会人员,大家认真听取汇报,详细记录汇报内容。
经验交流结束后,焦作市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与大家共同学习了国务院《关于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见》及《河南省关于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并就小天使基金申请注意事项、送温暖活动、规范冠名红十字医疗机构管理等方面工作进行了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