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红十字会第七次会员代表大会上讲话
市委常委、副市长、市红十字会会长 迟军
2011年12月27日
尊敬的何传军副会长,各位理事,同志们,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
焦作市红十字会第七次会员代表大会,经过代表们的共同努力,顺利完成了理事会的换届选举等各项议程。这次大会是我市红十字事业发展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大会,也是鼓舞士气、振奋人心的大会。在大会即将闭幕之际,我代表中共焦作市委、市人民政府、市红十字会向当选的各位理事表示热烈祝贺!向辛勤努力、做了大量卓有成效工作的第六届理事会表示衷心的感谢!向为红十字事业的发展做出突出成绩的红十字工作者、志愿工作者及社会各界人士表示崇高的敬意!
红十字事业是一项造福人类的崇高事业。根据组织的安排,市政府让我分管红十字会工作,在本届代表大会中,本人当选为市红十字会会长,我个人倍感荣耀,更深感自己的责任重大,感谢各位理事和全市红十字会同仁对我的信任和支持。我将学习和发扬历任分管领导和会长的优良传统,和全体会员一道,忠实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中国红十字会章程》所赋予的职责,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红十字会工作业务知识,积极为红十字事业服务,切实解决市红十字会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使“人道、博爱、奉献”的精神得到不断发扬光大,使我市的红十字事业不断传承发展,为我市红十字事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刚才,晓栋同志代表第六届理事会作了《工作报告》,总结了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以来的工作,安排了下阶段工作,我非常赞成。借此机会,我讲三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服务社会民生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中国红十字会成立一百多年来,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红十字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红十字精神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完全一致的,是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体现。红十字会作为党和政府人道主义领域的重要助手,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生力军。
当前,我国正处于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随着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和城乡关系调整步伐的加快,社会组织形式、就业结构和社会结构正在发生巨大的变化,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文化需求更趋多样化,社会利益关系更趋复杂化,各种社会矛盾相互交织,社会问题大量出现。可以说,未来一段时期,既是红十字会加快发展的黄金时期,也是矛盾的凸现期。就我市而言,随着今年8月份中共焦作市委第十次代表大会的胜利召开,我市迎来了加快发展的重大机遇期、转型发展的全面攻坚期和率先发展的关键提升期。与此同时,市委、市政府就改善和保障民生所提出的各项切实可行措施,为红十字事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
同志们,红十字会作为从事人道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要着力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着力于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积极开展人道主义救助,努力改善最易受损害群体的状况;要着力于动员人道力量,为人民群众多办好事、善事、实事,创造性地开展好救灾、救助、救护等人道主义的救助工作,在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
二、突出重点,扎实做好红十字会各项工作
各级红十字会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勇于创新、奋力拼搏,做好爱心人士和弱势群体之间的桥梁,推动我市红十字事业进一步发展。
(一)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市各级红十字会要自觉把工作,置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围绕中原经济区建设,围绕“在新型城镇化、新型工业化、新型农村现代化、生态文明建设、开放合作和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率先突破、示范带动”,准确把握自身工作定位,找准推动工作的切入点,在群众所需、发展可为、红十字会所能上去思考、去谋划,更加积极主动,更加富有成效,更加符合实际地服务大局。
(二)要继续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做好应急救援工作是各级红十字会义不容辞的职责。在2008年汶川地震、2010年的西南旱灾、玉树地震、舟曲泥石流等灾害发生后,各级红十字会组织均在第一时间做出响应,全力以赴支持灾区紧急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对取得救灾工作的胜利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下一步,市红十字会要从平时着手,着力于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着力于应急救援机制化、常态化建设;县级红十字会都要建立备灾仓库,着重提高应急救护知识的普及率和应急救护技术的培训率,组建应急救援队伍,加强对应急救援队伍的培训,提高红十字会的应急反应能力和水平,成为一支重要的非政府组织救援力量。
(三)要大力开展各种形式的志愿服务。要充分发挥红十字会的自身优势,加强宣传动员,搭建爱心平台,根据工作需要,组建应急救援、卫生关怀、人道救助、捐献造血干细胞、器官捐献、艾滋病防治、红十字精神传播等方面的红十字志愿服务队。目前,我省被国家列入了第二批器官捐献试点省。我们要着力建设捐献造血干细胞志愿服务队和捐献器官、组织、遗体志愿服务队,要积极向社会进行宣传动员,为挽救重病患者,给盲人带去光明,为祖国医学事业的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各县(市)区党委、政府要把红十字志愿服务纳入当地精神文明建设整体规划中,把开展红十字志愿服务情况纳入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体系,促进红十字志愿服务的广泛深入开展。
(四)要继续强化捐献造血干细胞的宣传服务工作。捐献造血干细胞工作是一项造福于白血病等患者的社会爱心工程,只有更多的年轻的志愿者加入,才能为需要进行造血干细胞移植的患者带来生的希望。各级红十字会要进一步加强对捐献造血干细胞有关知识的宣传,社会各界也要积极参与,争取每年我市有600名合格的志愿者加入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
(五)要加强宣传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对扩大红十字会的影响力,推进红十字工作的广泛深入开展至关重要。重点要做到“四个结合”(即要把红十字会工作与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把宣传红十字会的宗旨、作用与开展筹资、救灾、救助、救护活动相结合;把集中宣传与平时宣传相结合;把对内宣传与对外宣传相结合)。要充分利用“ 5.8 ”世界红十字日等重大节日,广泛深入地宣传红十字会法律法规和红十字运动基本知识,宣传红十字会的性质、宗旨,宣传“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进一步扩大红十字会的影响,营造全社会了解、参与和支持红十字事业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建设,切实将红十字工作推向深入
新的形势和任务对红十字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只有不断加强自身能力建设,才能更好地发挥独特的优势和作用。
(一)要抓好组织机构建设。要进一步健全红十字会组织体系,依法理顺管理体制,按规定配备人员编制,切实满足日益繁重的工作需要。各级红十字会理事会要进一步健全,主动加强与理事单位的沟通,经常向理事通报工作情况,征求他们的意见,集思广益,共谋良策。目前,个别县(市)区可能还没有理顺管理体制,希望县(市)区的领导同志要给予重视,抓紧按照要求理顺。《红十字会法》明确规定:县(市)区要建立红十字会,要配备专职工作人员。我们要依法办事,按规定抓紧理顺和完善管理体制;已经基本理顺管理体制的要按照规定配备专职工作人员。由于政府换届,原来的分管领导有的作了调整,红十字会领导机构也要作相应调整,该到位的到位,该加强的加强,该理顺的理顺。
(二)要抓好队伍人员建设。一是要抓班子。紧紧围绕“建设一个好班子、创建一支好队伍、培育一种好风气”的目标,着力提高常务理事会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能力、协调全局的能力和务实创新的能力。各位理事要充分发挥自身的公益热情和社会影响力,把做好红十字会工作作为个人和带动本单位、本行业奉献爱心的事业,积极参与各项红十字活动,利用各种时机和场合,为红十字会牵线搭桥,广泛吸纳社会各方面的爱心资源。二是要抓队伍。要努力建设一支热心红十字事业,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勇于开拓、廉洁公正的红十字会专兼职干部队伍。要通过各种形式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使每个专兼职干部都成为熟悉红十字会业务,具有较强执行力和良好工作作风的中坚力量。
(三)要抓好规范化建设。公益机构的生命在于公信力,社会舆论对于公益机构的不当作为高度关注。任何一个伤及公信力的公共事件,都可能对公益机构形成负面影响,乃至造成重大创伤。前段时间发生的“郭美美”等一系列事件对全国红十字会系统及有关社会慈善公益组织造成了重大影响。红十字会作为政府人道领域的助手,承担着改善社会弱势群体境况的责任,承载着社会的爱心,理应以更加严格的标准,更加规范的操作,更加公开的程序来实施救灾救助等各项职能。各级红十字会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及时向捐赠者反馈捐赠款物的流向和援助项目的实施进度,有条件时要主动邀请捐赠者参与项目的实施和监督,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定期通报和发布救灾救助救护工作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布募捐款物收支及使用情况。主动接受来自政府、公众、新闻媒体的监督,确保管理规范、公开透明,确保红十字事业在阳光下有序运行。
各位理事、同志们,从事红十字工作是我们的神圣职责。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广大红十字工作者、会员和志愿者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大有可为。让我们团结一心,务实创新,积极进取,携手并进,努力开创红十字会工作新局面,为推动我市红十字事业进一步发展,为我市奋力走在中原经济区前列、建设更具活力新型城市做出新的更多的贡献!
谢谢大家!